A(略)
中标候选人公示
**昌学森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受 **县水利工程管理中心 的委托,对 葫芦河流域吉强镇段水土保持与生态修复项目(葫芦河流域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单元)葫芦河流域吉强镇段水土保持与生态修复项目(葫芦河流域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单元)施工一标段 进行 公开招标 ,已于(略)1:59:00完成评标工作,经评标委员会对所有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评审,推荐出中标结果候选人。
现将评标结果公示如下:
一、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及其排序
中标候选人排名 | 单位名称 | 投标报价 | 工期 | 质量标准 | 项目负责人 | 相关证书及编号 | 评标得分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禹泽兴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略).86元 | 210天 | 合格 | 范枭雄 | 宁(略) | 95.49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亘利(略) | (略).08元 | 210天 | 合格 | 王定国 | 宁(略) | 93.32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昌昊建(略) | (略).18元 | 210天 | 合格 | 秦奋 | 宁(略) | 90.01 |
二、开标记录:
三、投标文件被否决的投标人名称、否决原因及其依据(可选):
四、评标委员会评标计分汇总表
五、评标委(略)(详见附表)
六、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根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项目评标结果有异议的,请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县水利工程管理中心或**昌学森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提出质疑,公示期截止后,质疑(略)。
七、发布媒介:**回族自治区公共**交易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八、公示期:2024-04-22至2024-04-25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县水利工程管理中心 联 系 人:杨永祥 电 话:(略)
代理机构:**昌学森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余 晶 电 话:(略)
十、备注:
公示期满无异议,招标人将依法确定本项目的中标人,特此公示。
**昌学森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日期:(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