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探矿权
(略)转让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国矿产**法》《中华人民**国(略)法》《探矿权采矿权转让管理办法》(国务院令第242号)、《**维吾尔自治区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实施办法》(新政发〔2023〕27号)、《矿产**勘查区块登记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探矿权人**县硕德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委托**公信(略)有限公司对(略)探矿权项目进行公开转让。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探矿权基本概况
1.矿区地理位置:(略)
2.项目名称:(略)
3.证 号:T(略)
4.发证机关:(略)
5.勘查面积:(略)
6.转让矿种:(略)
7.有效期限:(略)
8.转让方式:(略)
9.起拍价(人民币):(略)
10.竞买保证金(人民币):(略)
11.增价幅度(人民币):(略)
12.拐点坐标:(略)
拐点编号 | 地理坐标(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 | |
经度 | 纬度 | |
1 | 87°33′04.000" | 42°31′17.000" |
2 | 87°35′04.000" | 42°31′16.000" |
3 | 87°35′04.000" | 42°30′32.000" |
4 | 87(略).000" | 42°30′31.000" |
5 | 87°37′04.000" | 42(略).000" |
6 | 87°36′21.000" | 42°30′21.000" |
7 | 87°36′21.000" | 42(略).000" |
8 | 87°33′04.000" | 42°30′04.000" |
(以《矿产**勘查许可证》载明的信息为准)
二、竞买人资格条件
1.中华人民**国境内依法注册的营利法人。
2.独立法人,不接受联合体竞买。
3.未被列入全国矿业权人勘查开采信息公示系统中的“严重违法名单”。
4.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经营异常名录”“安全生产领域失信生产经营单位”。
5.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经营异(略)
6.具备与申请竞买矿种、规模相匹配的资金实力条件。
7.竞买人或其股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本次探矿权(略)转让活动:
(1)曾出现矿业权竞买违约行为,在生产(略)
(2)被各级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且在报名截止日案件未执行终结的;
(3)有涉黑涉恶记录的、有安全生产事故记录的、有破坏生态环境记录的、有税收违法案件记录的、有政府招投标违法失信行为记录的;
(4)有违法、违规行为记录的。
8.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府、主管部门、委托方及(略)文件约定的其他条件。
三、交易的时间、地点
1.(略)公告与展示时间:2024年4月22日11:30至2024年5月20日19:00(**时间,下同)。
2.(略)时间:(略)
3.(略)地点:**维吾尔自治区政务服务和公共**交易中心。
四、申请报名方式
1.意向竞买人应在公告期和展示期内持上述相关资料加盖单位公章一式三份到**公信(略)有限公司办理报名手续。
2.报名地点:(略)
3.资格确认:意向竞买人于5月6日19:00前一次性提交全部报名材料后,委托人、自然**主管部门及(略)人进行资格审查,符合竞买人资格条件要求的,出具《报名资格审核通知书》,意向竞买人可签订和获取(略)文件及相关资料,并提交符合要求的竞买保证金凭证后凭(略)人出具的《竞买资格确认书》取得竞买资格,成为竞买人(如有提供虚假材料和不实承诺等情形的将被取消竞买资格)。
4.竞买保证金的处置:竞买人成为买受人时应按规定或约定足额缴纳探矿权转让价款和(略)佣金等约定费用。未竞得人的竞买保证金在(略)活动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竞买人有违约行为的,按规定和约定处理。《竞买保函》按相关规定处理。
五、确定竞得人的标准和方法
1.本次探矿权(略)转让采用增价(略)。
2.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不低于起拍价的最高报价者为竞得人。
3.(略)成交后的竞得人应与转让人、(略)人在(略)现场签订《探矿权成交确认书》。
4.结果公示:(略)
六、风险提示
1.矿产**具有高风险、高投入的特点。转让人提供的(略),仅供参考,这些资料中的描述并不构成转让人对探矿权的勘查前景、**品质等出具的保证。
2.因法律法规**策发生重大调整的,探矿权的转(略),责任自担。
3.竞得人在探矿权有效期间,应当避免浪费**、污染环境和破坏生态,严格遵守矿产**法律法规、相关矿业权管理政策,认真履行矿业权转让收益、相关税费缴纳等相关义务。不依法履行土地复垦、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等义务的,按照《土地管理法》《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土地复垦条例》《土地复垦条例实施办法》《矿山地质环境保护规定》等有关规定给予行政处罚。
4.竞得人在进行勘查开采时,须按照安全生产、生态环境(略)求,办理相应许可和手续等。竞得人在勘查开采过程中需遵守重要公路(略)两侧按要求预留**。勘查开采过程中需要用地的,竞得人需按照法律法规有关规定,办理临时使用土地、土地征收、草场和林地补偿、农用地转用和供应等相关手续、缴纳相关费用。竞得人违(略),依法予以处罚。
5.本次探矿权转让不统一组织现场踏勘,竞买人应自行到探矿权区域踏勘,费用自理。意向竞买人一经提交报名申请,即表示对转让(略)(包括历史遗(略))和可能(略)。
七、对(略)探矿权异议的处理方式
在《探矿权转让合同》签订前,对(略)过程产生的异议,由(略)人予以澄清。在《探矿权转让合同》签订后产生的争议,按合同约定执行。
八、失信联合惩戒提示
1.竞买人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参与本次竞买,对所提交的文件和其他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对违反公共**交易法律法规,违背诚实信用原则的竞买人,将按照《印发〈关于对公共**领域严重失信主体开展联合惩戒备忘录〉的通知》(发改规〔(略)的规定,对相关失信企业和失信个人实施联合惩戒并按照公告约定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2.有下(略),视为竞得人违约,竞得结果无效,将其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名单并承担相当于保证金额度的违约金。转让方有(略):
(一)竞得人拒绝签订《探矿权成交确认书》及不能如期按规(约)定缴纳(略)佣金等相关费用的;
(二)在(略)结果公示无异议后,竞得人因自身原因未在10个工作日内与转让人签订《探矿权转让合同》的,或者拒绝签订的,或签订合同后,未按照约定缴纳探矿权转让价款的;
(三)竞得人提供虚(略)
(四)采取行贿或其他不正当手段竞得的;
(五)法律法规**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九、其他内容
1.公示期间无异议的,竞得人在公示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应与转让人签订《探矿权转让合同》。按照《探矿权转(略),竞得人(略)。
2.本次转让公告相关信息同时在公告中相关网站发布。转让信息如有变更,将发布更正公告,请意向竞买人密切关注。
3.本次探矿权转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略)文件。本次转让公告其他未尽事宜,由(略)人负责解释和通知。
4.本项目只接受现场书面报名。不接受网上、电话、邮寄、口头等方式的报名、报价。
5.本次探矿权(略)转让事宜可浏览:
全国公共**交易平台**公共**交易网http://(略)gov.cn/xinjiangggzy/
6. 咨询电话:
委托人:(略)
(略)人:0991-4846078 郭女士18690817790
张先生(略)
**县硕德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公信(略)有限公司
2024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