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社会组织:
为贯彻落实内蒙古自治区民政厅等17部门《推动全区社会工作高质量发展创新提升基层治理和服务能力行动计划((略)》和内蒙古自治区民政厅《内蒙古自治区“五社联动”社会工作服务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略)》要求,全面推进苏木镇(街道)社会工作服务站建设,不断创新提升基层治理能力和民生需求供给侧服务水平,拟向社会力量购买民政领域社会工作服务项目服务。
一、项目名称
额济纳旗达来呼布镇民政领域社会工作服务项目。
二、购买服务试点单位
根据自治区民政厅《关于民政领域社会工作服务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要求,2024年购买民政领域社会工作服务项目,项目单位为:达来呼布镇社会工作服务站,辐射9个社区(略)。
三、购买社会服务设定条件
1.承接机构条件:需为依法在民政部门登记成立的社会组织,章程中的(略),并具有丰富的社会工作服务经验,能够完成《内蒙古自治区“五社联动”社会工作服务试点项目任务和服务标准指导目录》必(略)
2.人员配备:承接机构为社(略),驻站社工人员均须取得助理社会工作师、(略)),有1年以上(略),至少有1人(略)。同等条件下本地户籍人员优先。为保证试点人员队伍的相对稳定性,参与试点的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尽量避免在同年度同时期参与(略)
3.服务内容:①加强社区平台建设。承接(略)划等任务。②开展专业社会工作服务。承接机构为困难群体和有需求的居民及家庭提供个案辅导服务,开展小组活动,切实提升个人和家庭的社会功能。承接机构根据居民的多元需求,承担着社区照顾、社区融入、社(略)壮大社会组织。承接机构协助相关部门培育孵化(略)者”联动模式。承接机构负责培育发展社区(略)⑤发挥慈善助推作用。承接机构负责链接各方慈善资源、建(略)
有参与意向的社会组织请于(略)8时前向指定邮箱提交报名资料,包括机构相关资质材料和项目实施方案等。我局将对申报材料进行评审,最终确定入选额济纳旗达来呼布镇民政领域社会工作服务项目承接机构。
四、报名时间
2024年4月24日-2024年4月30日。
五、联系方式
地 址:(略)
电 话:(略)
额济纳旗民政局
2024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