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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项目名称 | (略)(宁夏行政学院)社会化车辆租赁服务项目 | ||
品目 | 服务/交通运输和仓储服务/道路运输服务/其他道路运输服务 | ||
采购单位 | (略) | ||
行政区域 | 银川市 | 公告时间 | (略) 15:(略) |
首次公告日期 | (略) | 更正日期 | (略) |
更正事项 | (略)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略) | ||
项目联系电话 | (略) | ||
采购单位 | (略) | ||
采购单位地址 | (略)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略) | ||
代理(略) | (略) | ||
代理机构地址 | (略)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略) 0951-3026500 13995301882 13895480906 |
一、(略)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略)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略)(宁夏行政学院)社会化车辆租赁服务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略)
更正内容:
1.原磋商文件中第一章 磋商邀请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和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中供应商需具有《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和《道路运输证》,现更正为:(略)
2.原磋商文件第四章项目说明和采购需求中服务保障要求第5条:成交供应商提供服务的车辆必须是状况良好,设备齐全,具备有效的公路运输营运证、行驶证、养路证、营业性保险证以及国家要求缴纳的各项规费凭证;成交供应商提供的资料应保证真实有效,否则就此产(略),现更正为:成交供应商提供服务的车辆必须是状况良好,设备齐全,具备有效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行驶证、营业性保险证以及国家要求缴纳的各项规费凭证;成交供应商提供的资料应保证真实有效,否则就(略)。
3.原磋商文件第五章评审因素和标准 类似业绩 注:在响应文件中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复印件,合同协议书须包含合同首页、合同内容及金额所在页、签字盖章页;未提供或提供不合格的业绩不得分,现更正为:注:在响应文件中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复印件,合同协议书须包含合同首页、合同内容及签字盖章页;未提供或提供不合格的业绩不得分。
更正日期:(略)
三、其他补充事宜
无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略)
地址:(略)
联系方式:(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略)
地 址:(略)
联系方式:(略) 0951-3026500 13995301882 1389548090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略)
电 话: (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