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公交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22处房产分别出租

发布时间: 2024年0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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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企业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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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

****受****委托,就其出租****22处房产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 项目概述

1.1 出租方: ****

1.2 标的名称: ****22处房产

1.3 挂牌起止日期:

2024年4月29日-2024年5月14日

1.4 接受报名时间: 挂牌期限内(工作时间内,法定节假日除外)

1.5 交易方式:

挂牌期满后,只征集到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时,按公告要求以不低于挂牌价格出租;征集到两家或两家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时,由出租方采取综合评议方式确定承租方(相关资料请与出租方联系人联系)。

2. 出租标的基本情况

2.1 坐落位置: 详见附件

2.2 有无房产证: 部分有

2.3 建筑面积(㎡): 1341.94(以实际可租赁面积为准)

2.4 建筑年代: 80-90年代

2.5 出租用途: 详见附件

2.6 附属设施: 水电设施齐全

2.7 招租业态: 详见附件(同出租用途)

2.8 其他说明:

(1)楼层:详见附件

(2)装修程度:详见附件

(3)目前租赁状态:详见附件

3. 出租价格及租金支付要求

3.1 租金价格(万元/年): 199.48(详见附件)

3.2 租期(月): 12个月 (详见附件,无免租期)

3.3 租金支付期限方式: 季度支付(先付后用)

3.4 租赁押金(万元):详见附件

4. 对承租方的要求:

(1)意向承租方须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或法人。

(2)意向承租方须承诺在“信用中国”平台中没有不良记录。

(3)意向承租方承租本标的后不得转租、不得改变标的结构与用途,不得存放危险品和易燃易爆品,不得用于非法金融活动,不得出现违反公序良俗的行为。

(4)不接受联合体登记。

5. 其他要求:

(1)租金增长方式:无。

(2)如遇国家政策、市政建设、规划调整等需进行拆除的及出租方主管部门作出管理调整的,出租方有权无条件提前终止合同,对此,承租方无权向出租方提出任何要求。

(3)出租标的交付条件为房屋腾退后的现状交付,意向承租方在挂牌期内需自行进行现场勘查和充分了解,确认并知悉房屋现状,接受以房屋腾退后的现状交付,未进行实地勘查的意向承租方视为对出租标的现状确认,责任自负。

(4)出租标的不得使用瓶装燃气。

(5)承租方须在确定承租资格之日起10日内与出租方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否则视为放弃,出租方有权没收交易保证金。

(6)本次出租标的为分别出租。

6. 其他说明

出租方承诺:对本次出租的房产拥有合法出租权,出租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审批或备案程序。

7. 出租方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

联系人:汪女士

联系电话: 025-****1081

联系地址: **市**区龙蟠路92号

8. 接受投诉的单位和联系电话

联系单位:**市城****集团****公司

联系人:025-****0130

附件

附件(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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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9
招标公告
南京公交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22处房产分别出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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