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略)贵安配套铜仁项目部德江县长丰至场湾农村道路工程混凝土采购 |
项目编号: | (略) |
项目类型: | 货物 |
项目实施地点: | 德江县长丰至场湾农村道路施工沿线,具体位置由甲方通知为准。 |
项目概况: | 为满足(略)贵安配套铜仁项目部德江县长丰至场湾农村道路工程施工需求,需采购混凝土。 |
监督人名称: | -- | 监督人电话: | -- |
供应商基本要求: | 本次采购要求供应商须具备以下资格: 1.具有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并有良好信誉的供应商;(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且营业执照所列经营范围须涵盖本次采购内容) 2.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人员、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书面承诺加盖公章); 3.在“信用中国”(https://(略)gov.cn/)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提供网页查询结果截图复印件或扫描件加盖公章); 4.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无行政处罚信息、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信息;(提供网页查询结果截图复印件或扫描件加盖公章); 5.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在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提供承诺书加盖公章)。 注: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竞标。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采购项目竞标,否则响应文件均将被否决。 |
其他: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