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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黎族自治县营商环境建设局(略)
一、项目位置
位于**县利国镇。
二、(略)
项目用地面积为294.80平方米,建设一栋2层个人住宅楼,建筑(略).82平方米,建筑高度9.05米。
为广泛征求社会各界和市民的意见和建议,根据《中华人民**国城乡规划法》、《(略)案批前公示。
(一)公示时间:10日((略)
(二)公示地点:**县政府网站(http://(略)gov.cn)、项目现场。
(三)公示意见反馈方式:
1.电子邮件请发送到:(略)
2.书面意见请邮寄到**省**县发展大道东路1号**黎族自治县营商环境建设局,邮政编码:(略)
3.意见或建议应在公示期限内提出,逾期未反馈,将视为无意见;
4.因网络空间有限,仅公示重点内容。如需详情,请咨询县(略)
5.咨询电话:(略)
**黎族自治县(略)
2024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