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原某部卫勤训练平台、训练伤防治体系及
心理服务体系建设相关器材采购意向公告
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军队采购信息,根据《军队物资服务集中采购需求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现将固原某部卫勤训练平台、训练伤防治体系及心理服务体系建设相关器材采购项目采购意向公开如下:
我部拟对以下项目进行公开招标,为确保采购活动公平公正和竞争充分,现将项目需求(略),广泛征集意见建议和接受监督。若对项目相关条款有疑问或建设性意见者,可提出具体意见建议,防止出现指向性排他性问题。
一、项目名称:
固原某部卫勤训练平台、训练伤防治体系及心理服务体系建设相关器材采购项目
二、项目概况:
序号 | 项目名称 | 数量 | 单位 | 预算金额(元) | 预计采购时间 | 备注 |
1 | 固原某部卫勤训练平台、训(略)项目 | 1 | 项 | (略).00 | 2024年6月 | 相关初步参数详见附件 |
说明:1.投标供应商(略),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2.投标供应(略)随服务等价格。
3.投标供应商必须保证所投产品为全新、未使用过的产品。
4.交货时间:(略)
5.交货地点:(略)
6.质保期:(略)
7.免费保修期:(略)
三、意见反馈方式和有关说明
1.相关供应商对本次公示内容提出意见建议的,请在公示期内,采取专人送达、邮寄(需在受理期限内收到)、扫描发至邮箱方式实名递交我部。提出的意见建议应当实事求是、详细具体、理由充分,并提供相关书面材料,书面材料应包括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如有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及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若有代理人)、意见建议反馈表(包括相关证明材料),所有书面材料应当加盖单位印章。
2.对于项目的资格条件,本有国家、军队、行业强制标准但未写明的,可以明确提出并提供材料依据;或对于项目资格条件不合理的,可以明确指出。
3.供应商提出的意见建议,将作为我部进一步论证完善采购方案的必要参考,是否采纳均不影响供应商参与本项目后续采购活动,我部对供应商所提出的意见建议不作书面回复。
4.最终以正式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四、公示及受理期限:
2024(略)
五、(略)
联 系 人:(略)
电 话:(略)
电子邮箱:(略)
招标人地址:(略)
六、网上公告媒体查询:
《军队采购网》((略)cn)
七、本次征询(略)
附件:(略)